2016年4月14日 星期四

什麼?你還在落伍「免手術換證」?趕快跟上真正人權潮流「無條件換證」!

2012年,因應世界潮流,台灣已展開「免手術換證」的風潮。免手術換證的意思是,消除目前必須經受性徵手術作為申請更改證件性別變更條件的規定。必須經受手術才能變更證件性別,這被視作不合理、違反人權與酷刑之虞的。但是,那變更證件性別又需要什麼樣的條件才合理、合法與符合人權,並且同時維護跨性別人士個人權利與一般社會公共利益呢?

變更證件性別乍似簡單、只是一個行政作業程序。然而,背後牽涉的社會衝突可小可大,特別在於保留原生性徵者在擁有異性法律身份後,造成人際上的空間衝突。比如,現行依性別區分的公共設施,如廁所、更衣間、溫泉、健身房淋浴間等。若有一個保留原生男性第一性徵的法律女性走進去,但它沒有做出拍攝、觸摸他人等奇怪的事,我們能把它趕出來嗎?但引起旁人的不自在,該怎麼辦?

正是因為變更證件性別涉及的許多疑慮,政府也想要跟進人權、但政府也不是笨蛋,自然會想要設置一些手術以外的方法、當作變更證件性別的門檻與條件,以確保社會秩序。自2015年1月,內政部提出的措施,包括:非陰陽人又未手術的申請者,必須經由設立委員會的核可,以及精神科醫師對其性別認同的診斷書。

什麼?要委員會與精神科醫師的核可,這不是違背性別認同是人權、由自己決定的進步理念嗎?我們為什麼為了一個人權(免除手術作為換證條件)、卻設立了新的門檻而侵害了另一些方面的人權(換證自主)?你知我知大家心理皆知(只是難以拿出來公開說),爭議點在於社會衝突的疑慮。但由委員會核可與精神科醫師診斷把關,又真的能區分誰是好的/壞的跨性別,以確保社會安全嗎?如果經過審核通過的人犯了刑事罪,所有蓋章的委員、醫師,需要付連帶責任嗎?說到底,以「免手術換證」為定調仍然是「有條件換證」,可能並非真的人權進步,更侵害了其它另一些倒楣無法通過委員會核可、不太擅長在精神科醫師面前說謊演戲的弱勢跨性別者之權利。這些無法通過審核的,可能是更經濟弱勢、非高等教育背景、非體面工作、外表弱勢或非正典跨性別者。

事實上,國際人權趨勢,早已朝向了免手術、免精神診斷、也沒有設置委員會的做法,只要法定成年人自行填表申請,原則上即可生效。已經有愈來愈多國家採取進步做法。哪些國家呢?包括阿根廷、丹麥、馬爾他、愛爾蘭、挪威等,如下表:

免手術免診斷換證國家清單
製表:跨性別倡議站



其中如愛爾蘭,原先是連已手術者尚仍無法變更法律性別。但自2012年該國國內團體持續不懈地政治游說與社會對話之努力,愛爾蘭雖然鄰近英國、參照英國2004年《性別承認法》,但並沒有抱持「先求有、再求好」得過且過心態、而是耐心地協議在草案擬立時就堅定否絕不合理的諸多限制,包括非單身者強制離婚、年齡門檻、精神醫師診斷等。


另外,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也認為,迅速、方便、和透明的程序,以確保依其性別認同更改其法定的性別和姓名,並且應廢止手術、精神鑑定、單身等強制性要求,才是對跨性別人士人權保障的真正確保。而世界跨性別健康專業協會(The World Professional Association for Transgender Health)於2015年1月也發表聲明,認為變更法律性別的障礙(如醫療專家診斷或上法院)在促進跨性別健康的觀點上是不利的,阻礙其性別的社會轉變(social transition),並增加了其曝露在歧視與暴力下。

如果採取「階段性革命論」,主張先讓一部份跨性別者的人權先通過、趕緊改善其迫切的生存;在「社會現實」考量下不得不的條件,日後我們再來一起將其修法廢除。我質疑道:免手術換證但相對同意其它侵權條件的階段性革命論,真的是保障了最弱勢跨性別者的權益、還是只保障日子沒那麼難過、相對外表性別優勢者的權益呢?免手術換證但卻相對同意其它條件,是真的如其所宣稱的生存與人權、還是只是為了儘早通過、增加自己推動團體的「業績」、以換取更多名聲與海外基金贊助呢?事實上,不論再嚴格審核的委員會、精神科醫師、或將入侵女廁女湯進行不法行為的壞份子嚴刑厲法,都無法真的100%保障社會安全,也無法真的消除一般社會儘管政治不正確、但心裡仍有的男女份際疑慮。我們認為,唯有與性別社會疑慮展開真正對話,以「無條件換證」為前提,才是真正進步、開明、穩健而又人權的康莊大道。

所以,別在落伍保守「免手術換證」了!「無條件換證」才是真正的國際人權潮流趨勢。

2016年2月15日 星期一

丹麥女孩-莉莉不是變性人,是性變態!?

莉莉不是變性人,是性變態!?
--一個性科學史的系譜學解讀


※註:本文不是要醜化《丹麥女孩》,但希望提供另一個閱讀方式,並且對「跨性別」裡更邊緣面向的關注。若你是反性者,為避免您感到不適,建議左鍵離開。


A: 你為什麼這麼確定Lili Elbe真的就是變性人?

B: 蛤?她最後做了變性手術,難道她不是變性人嗎?


就劇情後半段當她知道世界上有變性手術這件事、手術可以使她生理"由男轉女"、並且人生轉以成為"完全的女人"而感到恍惚幸福這點,以變性人的模式詮釋她當然無可厚非。但我想討論的,是概念的時代問題。你知道現在意義英文變性人(transsexual)=想要做變性手術的人這件事,是直到二戰後美國1952年Christine Jorgensen受媒體大幅導後,美國醫生才發明出來的詞?

歐洲丹麥二戰前Lili Elbe的事蹟在當時也有暢銷小說, 為什麼默默無名,原因和二戰開打破壞了歐洲對性少數研究的累積有關, 而戰後美國成為世界的強權與中心。變性人在美國現代歷史, 也是一個不斷被炒作、不斷被上報紙、上節目、拍電影。說變性人其實是大眾媒體和醫生互構下的產物,一點也不為過。

既然變性人是後來的事,那歐洲二十世紀早期到底是什麼呢? 從一開始1886年性學家Krafft-Ebing其實是把性倒錯當作同性戀 (即當時認為男同性戀=內心女人)。直到1910年一位非常重要的性學家---赫希菲爾德(Magnus Hirschfeld),才把跨越衣著的行為從同性戀中分離出來,並獨立命名作transvestite。transvestite才是歐洲時代的「跨性別」,後來之所以被限縮成只是和性興奮的扮裝有關,也又是後來美國醫生DSM的敷淺造成的。trans-是超越、跨越, vestite是拉丁文衣服, 字面就是與性器官不同的衣著。--這裡要說的是,如同大家所說 "那時個語言尚未畫分的時代",沒錯,歐洲時期如何看待像Lili Elbe這樣行為的人,其實看待模式也是更寬廣的,並不是只有 "內心覺得自己是女人、想手術成為完整女人"這種。

據所知,歐洲觀察到的transvestite現象,至少包括幾種:
(1) 跨越衣著的行為
(2) 內心認同自己是女性
(3) 想做醫療改變

但也包括有些案例類型,
(4) 女性打扮是男性社會身份的 "解放",女性打扮是偶一為之、但平常仍是男性生活,類似雙重生活(double-life),並渴望參與女性社交活動
(5) 女性衣物是性興奮的方式, 但久而久之也慢慢想穿到路上, 久而久之也想變女人做手術
(6) 因為太愛女人所以當女人---

這些混雜的類型, 在歐洲當時都是某種程度上未分、允許的。可是到後來, 前(1)~(3)種就被美國醫生發明作 "變性人", 並且擁有可以接受手術的正當性;而(4)~(6)呢,就被當作「性變態」,需要接受藥物/物理/電擊....各式各樣的"治療"。這些"治療",現今都還存在哦,用來處置當違反社會風俗時的醫學治療,但它的人道問題,一直沒有像男同性戀工程師圖靈、變性人莉莉如劇中遭放射治療被世人當作不可理解的精神疾病,這麼受到關注與同情。這些治療有的也許不是強迫,但會先整個社會塑造出來 "你就是有問題",然後就會讓你乖乖的自願進行治療,"治療"成功矯正後還會很感激。

《丹》劇情哪裡可以被讀作性變態呢? 首先,從偶然當女模特兒不小心開啟內心小宇宙、到混亂太痛苦因此想尋求手術之前。影帝小雀斑演技發揮絲絲入扣甚至露骨之處---首次撫觸女性絲質絲襪衣物、眼神的慌恐與新生、向脫衣舞孃學習女性身姿[註1],當然可以把它讀作 "女性內心的喚醒",但也可能讀作erotic性喚起。跨性別者常會說這是 "靈魂" 的事,但影帝小雀斑反倒把它演得非常地 "觸覺",以(情慾化與性別化的)身體感來體現出來。在跨性別社群有個爭論,當你穿女裝不會有性興奮,你就是變性人(TS);當你穿女裝會有性興奮,你就是扮裝(CD)--但這人為又滲雜性道德的二分法,使得我們對Lili Elbe文本閱讀的可能性,就先行限縮了。

再則,許多扮裝朋友得面臨比變性人單純"內心認同為女"更複雜的認同統合課題,得同時平衡男性人格和女性人格之間的切喚,當然也有如同劇中後來莉莉全時出現、丈夫男性人格幾乎不再出現。這個兩種性別人格之間的逐漸混亂、拉鉅甚至失控,在《丹》中也演得張力飽滿。

三則,莉莉開始浮現生活後,一面魏格納丈夫和老婆格爾塔是維持夫妻關係,但一面女生莉莉時候和另一個男人漢斯又有真實的婚外邂逅--觀眾們好奇、困惑與爭論,莉莉到底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有人拿出性別光譜論(gender spectrum)的心理性別、性傾向標準答案[註2],將莉莉分得乾乾淨淨;但在不急著套用標準分類前,很多CD的雙重狀態,真的一面是男性有家室妻子、一面以女裝和男生約一夜情,而妻子也遭受著如劇裡格爾塔般的痛苦,但這丈夫也並不是不愛妻子,而是他也很矛盾....。

四則,《丹》這則故事最有魅力的起點--他是因為偶然當老婆的女模特兒穿女裝才意外開啟了從此不回的小世界、還和妻子以女裝滾床單--這不是另一層面的性意味嗎。當然,2000年小說作者David Ebershoff和這部電影編了漢斯這角色、編了魏格納童年故事,將莉莉說成是幼時就有跡象、只是壓抑多年後來意外被喚起(所以是先天幼時即有跡象比較正當,而若後天偶然當妻子女模特兒開啟的就比較變態),並順利成章地將《丹》的故事編進異性戀婚姻的感人羅曼劇。當然可以將妻子格爾塔讀作感人支持的異女太太。然而,誠如近來已有論者指出--史實中的格爾塔同時是位女女情慾浮世繪畫家,格爾塔可能是有女同志成份,有她才有莉莉的出現。在此,我想提出第三種讀法--格爾塔除了是(又可放進性別光譜裡所以兩人是女女)女同志之外,也有可能是腐女。腐女是以開發男性另一禁忌世界之惡趣味的存在,除了將丈夫開發成BL,也可能樂意昂然地開發成偽娘。如從《鐵達尼號》到女同電影《當鯨魚愛上月亮》,畫與被畫之間一直是既情慾又自我性別喚起的凝視與互動。跨性別社群也有個爭論,對自己性別感優先於情慾、才是真正正當的;但如此,許多因情慾先(被喜歡的對象慾望)而後才開啟改變自己性別的敘事面向[註3],又被掃落到禁忌之外。魏格納/莉莉與格爾塔之間的情感劇碼,可能有更複雜的性/性別交錯的解讀空間。


當然,本文並不是欲提出一個正確答案,也不是否定勇氣的變性人、真愛的異女太太之閱讀方式。但正因為Lili Elbe的故事和我們隔了一百年的時代距離、歐洲二十世紀早期對性少數的觀察可能比我們現在更多樣,所以我希望提出更多可能的閱讀方式,它可能是變性人、天生兩種性器官的陰陽人,但也可能是扮裝、雙重生活、以及來自太太之間的情慾互動才構成了女性人格莉莉。晚近大家在討論「跨性別」,諸如有的人想做手術、有的人不想做手術;本文也希望提出對另一群更邊緣、更遭受性汙名的群體,他們(及其伴侶)承受了如同格爾塔的糾葛、非人道醫療對待、社會眼光和孤立,但比同志、跨性別/變性人更少獲得關注。莉莉可能是光明的變性人,也可能是陰影的性變態;同時一起看,可能才是「人」的完整。



[註1] 2015年台灣跨性別人權爭取免手術更換證件性別、進入內政部實質討論時,跨性別與社會空間(如男女廁、溫泉)的衝突,多次成為社會疑慮的焦點,也是運動團體現況暫時難以有條件爭取「無條件換證」的原因。當部份性別團體面對人際間衝突的質疑時,推辭「那是個人問題、若犯罪行有現行法令能嚴懲」。但台灣1990年代末曾發生一件事,一位高材工程師進入女溫泉間遭女客報警,但他並沒有逃跑、而很鎮定地等待警方逮捕。警方詢問原因,他表示,只是想與女性親近、觀察女性身姿學習。這類非典型故事確實存在而真實生命,結果在當今跨性別權利爭取時,被當作老鼠屎、絆腳石。《丹》故事中,魏格納已不便再麻煩妻子、才獨自逃跑、到女服飾間與脫衣舞孃小間探索自我。丹麥紅燈區是合法的,但在台灣至今並沒有如《丹》般的合法性工作者,可供莉莉探索。脫衣舞孃小間相對於其它性工作,已是相對安全、保障性工作者的商業模式,見Elisabeth Eaves《裸:脫衣舞孃眼中的金錢、性與權力》。

[註2]許多台灣觀影者機靈動腦地上網發問,那學男人打扮的T、是不是也是性倒錯?那到底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呢?結果這類問題,立即被1990年代台灣發明的女同志「女人愛女人」和千禧年後的全球性別光譜論回應,表示穿什麼衣服和認為自己是男的女的無關、中性打扮不等於覺得自己是男的(而仍覺得自己是女的所以是女同;若自認男的則是異性戀跨性男)云云,切斷了對話。但我認為,在性少數系譜中,反倒以前「性倒錯的女同性戀」、互稱老公老婆但仍然是女同才是各種社會廣泛存在、並且被接受而無矛盾的;是在1990年代都市社會運動同性戀=同性和同性的定義浮現後,這些有男性成份的矛盾才無法被新型態校園女性主義「女」同志所容忍接受。

[註3] 知名敘事之一,如音樂劇《搖滾芭比》(Hedwig and the Angry);是朱少麟《傷心咖啡店之歌》裡的小葉,因為海安一眼偶然「好可愛,適合當男孩子」一句開啟了小葉的陽剛性,只為求得海安的愛。在台灣1990年代 "同志運動LGBT" 以前,有著很多尚未被後來框限住的性別樣貌。



2015年8月11日 星期二

身體、認同與情感-跨性別青少女《Boy Meets Girl》












身體、認同與情感-跨性別青少女《Boy Meets Girl》
文/跨性別倡議站

導演Eric Schaeffer,美國,2014

《Boy Meets Girl》(對岸譯《男孩遇上女孩》,台版譯《我愛你愛她》)是近年除了《藥命俱樂部》以外、另一部浮上歐美螢光幕的亮點。早在2014年上半,西方跨性別社群評論便好評推薦不斷,尤其它在美國小鎮的自然風景湖下,少見自然地呈現年輕跨性女的身體、情感與認同探求,可謂跨性女版本的《斷背山》。

在跨性別影劇,先前《She's A Boy I Knew》(2008)、《雙面勞倫斯》等皆是壓抑了30餘歲後才開始進行性別轉變(gender transition)。然而,隨著近年美國LGBT運動的開展,跨性別青少年/女(trans young)開始有愈加資源和友善環境投入,使得新一代青春期就可以「做自己」的社會條件愈來愈高。這部片便是在這背景下的產物。

這部浪漫劇也讓人聯想於經典的《男孩別哭》(1999)--但太悲劇了,所以這部結尾強調迎向可能的未來。在同志/酷兒運動爭論中,如果把光譜右邊是給青少年活下去希望的「It gets better」、左邊是酷兒論述強調負面情感積極意義的「倒退情感/酷兒時間性」,毫無疑問,《Boy Meets Girl》是屬於光譜右邊樂觀光明的。然而,導演細膩描繪了女主角在遭遇認同瓦解的過程,依然直面了變性人傷口的核心。

(以下部份劇情與對白劇透)

本劇的結構以兩半為主軸,以女主角Ricky為核心,構成了劇名的意義-《當男孩遇上女孩》。哦,當男孩遇上女孩,是多麼從古至今人類崇尚青春時期第一次愛上誰的浪漫俗諺--只是、總是異性戀、一男一女的。那麼,身為跨性女的Ricky-已用女性外貌生活、玩視頻、願望當時裝設計師的年輕正妹、使用女性荷爾蒙、但又保有陰莖-究竟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究竟是男孩還是女孩呢?

本劇的前半段便討論了這個問題。Ricky在家鄉的咖啡店打工,遇到客人Francesca(年齡相仿的原女),Ricky便用Line向Francesca出櫃:Hey I'm trans。這裡也呈現了跨性別的異質性,有人是傾向於幾乎不向任何人說自己原生性別、有人覺得說出來比較自在、才能與對方建立關係。Ricky屬於後者。並且,Ricky或許也偏雙-也許應該換和女生試試看。於是乎,兩人就上床了! (噢不愧是火速的浪漫劇!)

其中幾段台詞精準地帶出這問題。和Francesca妖精打架(滾床)時,Francesca摸到Ricky軟軟的肉和唇,說到:「這麼軟,就像個..女孩?」;往下一探,「這麼硬,就像個..男孩?」兩人相識而笑然後繼續。隔天,Ricky和家鄉青梅竹馬的死黨男生Robby問-「昨天我把我的陰莖放進她的陰道了,所以我是直(straight)還是歪(gay)?」Robby說「好吧你有陰莖放進陰道了,所以你是直」Ricky又問「但我有咪咪也是嗎」「歪的定義又是什麼呢」Robby說「對女的而言,就是和另一個上面有胸部下面有陰道的女人」Ricky又向異男認同的Robby問「那有女的用兩根手指進入你,你又算直的或歪的呢」...

與其談跨性別的稱作「性傾向和性別認同是各自獨立所以有各種排列組合...blah」,這裡告訴你另個意義-生命總是打破定義、比想像中更豐富! 這裡也有肯定青少年面向,不是把游移、尋找認同的過程當作是找到認同前「過渡期」,而是本身已有其重要意義,就在年輕時勇敢與他人真誠情感與自我探求中。西方也有守貞守舊的家庭觀,但也有「即使發生關係、你我仍然是相互獨立的兩個人」而肯定情慾探求。最重要地可能也不是友善師長或同志中心資源,而是身邊要有個可以大膽問各種事、喇各種賽的同齡同儕麻吉對象。

全劇的後半段,當Ricky遭受Francesca未婚夫和家人的羞辱、申請藝術學院、以及Francesca的離開,Ricky再一次自我認同的受挫與轉折。再一次的意思是,當Ricky小時候表現女性化時,媽媽已經對Ricky一次創傷。轉折的意思是,這裡呈現了Robby自小時候以來、一直站在Ricky這一邊支持Ricky-但也答不出傷害的核心-「因為你不是真正的....」。Ricky追問,Robby喊道「你什麼都不是,好嗎?(you are not real anything, OK?)」但讓Robby真正憤怒的是,Ricky只因為身為跨性別、就常對外在事物表現出一付事不關己、置身事夕、冷漠的態度,宛若自己永遠孤獨、旁人永遠無法站在她那邊。

劇情後來還有更爆炸性的伏筆,就不捏他了。雖然西方跨性別社群也有負評,認為這又是一部來自順性別觀點(cisgender),認為這並不是一部給一般人看認識什麼是跨性別的片,認為過於浪漫而脫離現實困境(比方不會因為交往了而跨性別生活困難就忽然消失了)。但我認為,這是一部細膩、值得和跨性別閱聽社群的生命經驗、相互對話的影視。(只可惜,本片曾於2014年下半年於第一屆《酷兒影展》中播映,但主辦單位並沒有和本地的跨性別社群做很好的連結。原製片公司已於2015年5月發行家用DVD。)另外,飾演Ricky的演員本身也是年輕跨性女、就讀美容學校的Michelle Hendley,是導演從youtube實況視頻網站中挖掘的,是時下年輕人(包括LGBT人士)很流行用網路視頻呈現自己的觀點與生活;劇末也展現視頻所連結起來的社群力量,走向開放的希望。





※沿伸閱讀
官方網站
http://www.boymeetsgirlmovie.com/
開眼介紹
http://app.atmovies.com.tw/movie/fben53007302/
女主角演員Hendley專訪,談及自然裸露一幕的看法、網路社群對變性人性別轉換的支持、以及跨性女演員還是很難有機會可以演一般原女的角色
http://www.themarysue.com/interview-michelle-hendley/
台灣觀影心得1@mohiwa
http://queerdrama.blogspot.tw/2015/04/373-boy-meets-girl-2014.html
台灣觀影心得2
http://blog.yam.com/ltblog/article/90605040

2015年6月19日 星期五

[影視] 「當同性戀總比當變裝癖好吧」-《女朋友的女朋友》的變裝敘事與同志哀悼

「當同性戀總比當變裝癖好吧」
--《女朋友的女朋友》的變裝敘事與同志哀悼

◎陳薇真@跨性別倡議站

2015年1月台灣上映的法國電影《女朋友的女朋友》(The New Girlfriend, 2014)被標誌為驚悚愛情片。但我認為,除了也佔了主線一半地位的原女角色克萊兒戲份以外,這部是典型的已婚異性戀男性變裝 (transvestite, cross-dressing)敘事框架。

(以下大量劇透/捏他)

正如施舜翔〈召喚女朋友的女朋友:女性情誼與陰性慾望的曖昧神話〉一文所言,本劇的角色結構是建立在死者蘿拉的缺席上,所構成的三角關係。一方面克萊兒與 蘿拉的青梅女性情誼(友情與含糊但始終未曾跨越的女女情誼),一方面變裝男主角大衛與蘿拉異性戀地結婚、但蘿拉知情與喚起大衛的變裝慾望。以蘿拉的死去開 場,使克萊兒與維吉尼亞/大衛建立起全劇的相互關係──對克萊兒而言,維吉尼亞勾連於對蘿拉情愫的缺憾;對大衛/維吉尼亞而言,蘿拉的女性好友克萊兒、是 蘿拉死去的替補,替代蘿拉成為理解他、接納他與支持他變裝慾望的原女女性。

劇中的幾段台詞,表明了大衛/維吉尼亞是頗為典型的異性戀變裝男性敘事:婚前向蘿拉出櫃自己有變裝慾望、只是偶爾的娛樂,並希望得到女性伴侶的理解;小時 候也穿過媽媽衣服,但並不是因為如此、而是孩時就已喜歡女裝;渴望以女性身份外出,但又始終未跨出一步;被男人視作女人慾望時會而高興,但始終並不被男人 吸引,「相反,女性她們一直讓我著迷,我渴望她們,想和她們在一起」。在克萊兒的幫助下,首次女裝外出,「我們一起出去這件事已經成為了我生活的轉折點, 我從沒感到過這樣的快樂」。熟練的變裝皮箱(將女性打扮衣服物件放在皮箱)和後車廂,以便與男性身份做安全又俐落的區隔。對想像中作為女人生活的詮釋是, 「作為女人…我可以做所有男人不被允許去做的事」。

本片之所以被冠上驚悚元素,部份建立在大衛/維吉尼亞情慾與認同的複雜、深沉的敘述,以及對原女克萊兒的半情緒勒索。我想花點篇幅,探討當未出櫃、未建立 知情、理解與支持的人際關係網絡時,大衛和唯一的知情支持者-克萊兒,在面對社會汙名的隱蔽壓力時(克萊兒一句極為寫實的台詞:「當同性戀總比當變裝癖好 吧」),所面臨的驚悚處境。當克萊兒成為孤立的變裝者唯一理解、陪同的支持者時(連帶著浮木效應:克萊兒得承受大衛所有生命意義的唯一窗口),使得原女克 萊兒也連帶被捲入了變裝癖社會隱蔽的境狀。必須不斷承擔欺騙、編織謊言的風險與壓力,才能建立起與現實世界加以安全區隔的暫時隱匿空間。驚悚之所以驚悚, 是因為看似與一般男性沒兩樣的變裝雙重狀態,比同性戀或變性人更加羞恥、更加難以向社會旁人啟齒。幸好劇末的轉折──大衛/維吉尼亞穿著女裝意外車禍,被 岳父、母知情(原先不知道也不懂他為什麼穿著女裝),也向克萊兒的丈夫首次以維吉尼亞的樣貌現身,最終才迎向夢幻美好地結局未來一景:大衛/維吉尼亞與克 萊兒共同去接送已經上學校的蘿拉遺留的女兒,周圍的孩童和其它家長也已不覺得有任何異樣或奇怪了。美好一景並非想像,而是在歐美或台灣早已實際存在──如 同大衛/維吉尼亞天真地所言:只要有愛。

大衛/維吉尼亞與克萊兒一起去別墅,開車到附近酒吧的一景,也是感人一段。戲中酒吧裡的show time,同是變裝者的表演者演唱「如是女人」,令台下的三個族群同受感動。其一是表演者、大衛的同類,在台下鼓掌叫好;其二是如克萊兒般的原女,與這世 界接觸又得到另一扇世界;其三是兩兩攜伴的男同志們,宛若勾起每個男同志心中的小女孩、社會苦難與情感相依。

克萊兒對維吉尼亞/大衛的關係,建立在克萊兒對蘿拉的哀悼上,只是經由「維吉尼亞」角色的中介而喚起。全劇分鏡精準而意識地勾勒出,克萊兒替蘿拉女性間親 密地梳髮打扮、卻是到學校被男同學接近、而克萊兒只能在旁邊替蘿拉高興地微笑;在電影院,克萊兒與蘿拉,被兩個各自的男人而尷尬拆散,最後成為各自的丈 夫、成為各自丈夫的妻子。首次與大衛/維吉尼亞深談後,克萊兒回來與吉爾行房時特別深刻,因為喚起克萊兒對蘿拉的壓抑女女情慾;在蘿拉幼時的別墅床上時, 夢中實現克萊兒對蘿拉、長久期待幻想。全劇一半建立在克萊兒對蘿拉來不及踏出實現的情慾而哀悼。

如同導演Francois Ozon新聞裡所言,「我希望透過這樣的人物角色設定,能幫助觀眾對於變裝一事能以更自然與輕鬆的角度來看待。」也希望台灣閱聽眾能更藉此更加熟悉主流同 性戀和變性人以外的敘事,以及其所承受的、不同但又相同的社會處境,從孤立到建立社會支持。

※參考閱讀
開眼介紹
http://app.atmovies.com.tw/movie/fnfr73184934/
施舜翔,〈召喚女朋友的女朋友:女性情誼與陰性慾望的曖昧神話〉
http://a09201988.pixnet.net/blog/post/41887441

2015年1月6日 星期二

[翻譯] 男人和跨女約會是多麼的社會羞恥,而這如何影響我們的生命

男人和跨女約會是多麼的社會羞恥,而這如何影響我們的生命
作者:Janet Mock,2013年9月13日
翻譯:跨倡站
http://janetmock.com/2013/09/12/men-who-date-attracted-to-trans-women-stigma/


猜猜看?許多男人受女人吸引,而其中有些跨性女。

作為一個社會,我們沒有創造一個空間讓男人公開地表達他們對跨性女的慾望。相反,我們羞恥於這樣慾望的男人,從「男朋友」「騙子」「獵人」「客人」或「色情崇拜者」。我們告訴男人保留他受跨女吸引這祕密,限制它只在網路上,使它作為一個pass的神祕或買賣。實際上,我們說跨女只值得受到男仕祕密地對待,〔反而〕進一步貶低和汙名化了跨女。

我看過了許多所謂的醜聞,大多在公開的八卦部落格上,那裡是跨性女的數百條訊息,尤其是和男人名聲和社會資本的相互運作。數以千計的詞語致力於分析,懷疑某個男性名人,只因為他帶著一張某位跨女的照片。這種質疑使得許多男性名人堅決捍衛他們是〔正常的〕異性戀,捐害了他的名聲和職業。這表面上聽起來很愚蠢,往往一旦在八卦部落格公開曝露了跨女,以訛傳訛,形象定型,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當一名男仕僅因為和一位跨女互動而感到羞恥-不論透過照片、性愛錄影或書信-這說明了社會是如何看待跨性女?更重要的是,這樣對跨女是?

這種無所不在的意識型態說,跨女是羞恥的,跨女是不值得被看見的,跨女必須保持在祕密中-隱形的和用完即丟。如果男仕敢讓他和一個跨女在一起被看見,他可能會失去社會資本,所以他必須堅決否認,極力貶抑,丟掉或消除這個有問題的女人。他必須這樣做,以維持他在我們父權社會下的地位。對於一個和跨女相關連的男人,實際上,他已經不再是個「真正的」男人(如果事情存在),因為他和一個「假女人」睡覺。

[..略,一些八卦事件案例]

這種反對跨女的意識型態是傷害的,厭女和普遍滲透在公開八卦部落格的留言部份,而Sylvia Rivera曾說,「我不再回應這些狗屎。」

我是一個跨女。我們姊妹們是跨女。我們不是祕密。我們並不可恥。我們是值得尊重、渴望和愛。有許多種女人、有許多種男人,而許多男人喜歡許多類型的女人,跨女是這些女人的其中之一。且這讓我們更清楚:跨女〔也〕是女人。

社會對這些男人的羞恥,特別是攻擊他們的性〔傾向〕和羞恥於他們的被吸引,直接攻擊了跨女。它會影響我們〔跨女〕看待自己的方式。它放大了我們的身體意象的議題,對於我們的自尊、勇於尊嚴、追求某事物或更大的地方。如果一個年輕跨女相信,她只能在祕密管道或交易的方才能擁有和一位男人分享親密空間,她將導致更風險的性行為,使她更容易受罪、疾病和暴力。她嬌慣於一個受挫和拳頭相向的男人。當一個男人告訴她他愛她,她對於自己是否用保套套保護自己感到疑問。導致她相信她不值得被看見,那加劇了她受到暴力行為的風險,因此她必須隱藏自己,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價。

當我發現自己是個女孩,我遇到類似的問題,且我相信我將永遠找不到愛我的人。我學到了我不配與不值,我花了好幾年來釋懷社會強加於我作為一個年輕女性的羞恥和汙名。一個男仕慾望我的身體,我的頭腦,我的光彩與我的存在,這並不是開玩笑的事,因為我不是個笑話。

當我遇見我的男友AAron且告訴他我是跨,他不懷疑他的性傾向。他認可我是個女人,且我是跨並不影響我的女性本質。AAron和我的關係很罕見,雖然。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我看到了我們伴侶的愛是賜福的,但不要以其它人相同的方式看它。我們的關係受驚訝,主要是因為大多數人不相信,像AAron這樣男人"委曲"了他的異性戀社會標準,和跨女或不是「真的」女人在一起。

公開的跨女是罕見的,無論是"差強人意"或有吸引力的,她是-有一個男人公開愛她的,在她身旁有個不加掩飾的慾望,僅管其他人的好奇或疑惑。AAron的性傾向是不變的,[..]特別是如果你也察覺到你受個女人吸引而這是羞恥、低於人,你必須不惜一切代價保持祕密。

重要的是,我們開始真正接納跨女是女人。我們不是祕密的性對象,拋棄,在廣播或八卦部落格上的笑話。我們值得被看到,這並不汙穢或可恥。直到開始除去我們身份、身體和跨女的汙名與男人和我們在一起的汙名之前,我們〔只會〕繼續邊緣化我們的姊妹,把他們推到社會認可的隱蔽,留在黑暗中自生自滅而沒有和男人的空間使他定義和擁抱他們受各種女性的吸引。

2014年9月1日 星期一

[翻譯] 一個澳洲的故事 (澳洲原住民 X 跨性別)



【編按】跨性別倡議站:

台灣也有跨性別和原住民的相疊合──但這說法容易將西方同志運動的一系列詞彙移植到原住民文化的解釋上。但仍要這冒險的嘗試,從實際生命經驗的敘述中,同時看見原住民的特殊處境、也看見跨性別的處境。

這篇文章是兩位澳洲原住民跨性別的專訪。內文提到澳洲原住民遭遇殖民史和現代國家治理而斷根的特殊處境,而性別焦慮困惑的原住民兒童青少年/女也在部落和都市間不同的性別文化之間孤獨擺盪,又面臨大眾媒體、醫療化等現代事物的全球化境狀。

稍作二點補充。其一,Jay反對色情化跨性別的論點,運動內部爭辯也有不同的看法。其二,已投入於台灣同志/跨性別與原住民相交織的前輩,可進一步參考瑪達拉達努巴克、吳紹文、陳俊霖、林津如和林文玲的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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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澳洲的故事

作者:David Alexander
2014
717
原文與照片網址:http://www.starobserver.com.au/features/community/an-australian-story/125291

澳洲原住民與托雷斯海峽(Torres Strait)島民社群brotherboysistergirl【譯註1】與跨性別人士的聲音在這國家中開始被更廣泛地聽見了,但[被平等地社會]納入和覺醒仍然是個挑戰。倡導者Jay DelaneyLani Dorante坐下來與[記者]David Alexander講述他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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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邊緣化的社群往往很難在廣大的社會中維護自己,或在最糟的情況下,他們被遺忘或被認為是不存在的。

去年11月,姊妹和sistergirls BrieRosalina Curtis建立了「Sisters and Brothers NT」,是世界上首個特別提供給在托雷斯海峽及其後代的原住民社群中的sistergirlsbrotherboys的組織。

不久之後,由Dameyon Bonson[創立了]全國性原住民LGBTI網絡「Black Rainbow」也建立了,剛6個月在臉書和推特上就已經吸引了超過4000個粉絲和追踪者。


利用社交平台,這兩個組織都能夠方便分享無數個LGBTI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峽島民的故事。


這是Jay DelaneyLani Dorante的故事,只是許多澳洲原住民社群開始浮現敘述故事之激昂時刻的其中兩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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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 Delaney38歲】[譯注:一位跨性男,出生時被指配為女孩]



 Jay Delaney

像許多澳洲原住民一樣,生長在DarwinJay Delaney敏銳地察覺到他的淵源、家族遺產和文化已被數個世代的斷根──被偷走的世代遺產。

「在我祖母和她母親那代發生的政策,已經對我和我家族這一代持續影響」,Jay說。

「我的很多歷史丟失了,不能知道我的家族是什麼、他們從哪裡來,真的好痛。」

Jay無法查明他的起源和部族,見證了他家庭的年長成員因再教育和宗教而被剝奪了他們的文化。然而,他仍然試圖從他找到的記錄和傳聞證據中,追溯他的家族歷史。

他和他們父親在北領地(Northern Territory)長大,歸功於Darwin周邊的原住民社群,特別是Larrakia人,幫助他們實現了原住民文化認同感。

他說,在壓倒性的困惑下,暫時無法和留下他的家族歷史有一個穩固的連結,尤其是當他開始覺得自己不像其它女孩的時候。

大約34歲時,Jay感覺到他們性別認同違背了他的身體,經由純真的兒童遊戲中,比如一個男孩們懸掛他們生殖器相互揭示給對方的地方,Jay性別認同的衝突開始凝聚。

「自從那場遊戲後,我知道我是不同的」他回憶說。

「我拉下我的褲子,明顯地注意到一個清楚的區別,我知道它不是它應該要的那樣、不是我內在所感受到的那樣。」

在成長過程中,由於那裡關於跨性別人士的訊息很少,Jay在他21歲時移動到Brisbane、然後是Adelaide後,才開始瞭解它。

「我處在一個同時遺失了我的性別認同和文化認同的狀態。我必須移動到有更多訊息和資源的地方。」他說。

Jay25歲的時候決定經受他們性別轉變,並躍入到通常給希望做性別重置人士的圈子中。

他強調,他並不為整個社群、而只為他自己發言,而經歷了數年私人的性別轉換後--不是出於羞恥,而是傾向於不小題大作--Jay現在想要幫助其它像他一樣有類似經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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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i Dorante24歲】(譯注:一位跨性女,出生時被指配為男孩)

Lani Dorante

來到一個一家七口,Lani Dorante說,這是一個艱難的成長,她的身體生活沒有相適於她的感受。


最初從托雷斯海峽,Lani能夠追溯到她的家族史,並且經由她的父親Dhoeybaw和母親Koedal氏族,和她的文化遺產有強烈連結。



「許多島民的文化都是圍繞在基於非常男性氣(masculine)的角色和態度上,而女性氣的(feminine)也是如此。」Lani說。

Lani說,在她早年是柔弱的,而在那些所有都是男孩的高中裡,並沒有幫助到嘗試去附著於文化期待。

「很多時候我被學校的孩子稱作「poof」和「fag」【譯註2】,但同時我知道我正經歷於不被任何人所吸引。」她說。

「我不知道跨性別人士或任何類似這存在的概念,所以人們霸凌我的性特質(sexuality)真的很奇怪。在這意義上我猜想我是個gay,我沒有關於性別(gender)議題的概念,所以我經常只能預設我是[gay]。」

幸運地,對Lani而言,她的母親以及一些她的姊妹們,理解並表達了同情她的話,但在他們的文化仍然維持相當私密[禁忌]。她也有一些男同性戀叔叔。

然而,據Lani說,她的父親直到幾年前去世為止,對於她的性別轉變,未從表現出接納。

「我總是家族中隱蔽的女兒。我的父親口頭上對我是當作一個男同性戀男孩,但當我性別轉變後,他有點表現得什麼事也沒發生過。」Lani說。

「什麼也沒有說或討論。從來沒有談論過。據我母親說,我的父親甚至從來沒有和她說過話。」

「我知道我的父親是愛我的,但他也是也成長時社會和文化下的受害者。他在純樸的老學校。如果他能接受我所是的一切,那將是巨大的,但我知道他內心深處愛著我。我希望他看見那個我所變成的女人。」

當她在2008年高中畢業後移動到Cairns之後,Lani開始理解和挖掘跨性別人士存在的旅程。告訴一個性健康醫生,她第一次述說她經歷到有關她的性別的議題,而不是她的性特質。

20歲時,她第一次開始尋求荷爾蒙,並且在接觸過「2 Spirits」【譯註3】後的正確指引,那是一個和Queensland AIDS Council連結的原住民性健康組織。

「我開始真的覺得好多了,我的感受與期待。」她說。僅管她父親的[負面]反應,Lani說,其它家族成員和她的社群大致上是正向的接納。

「我對我的母親保密了我性別轉變的消息,但當我終於回家時,真令人驚訝,從我所知的人們那裡得到積極的回應。」她回憶說。

「他們一致都說『噢老天,你做了什麼?你看起來很漂亮!』」

「這是一個很大的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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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Star Observer》[週報]去年11月,「Sisters and Brothers NT」的Brie Curtis說,跨性別人士一直存在於原住民文化,尤其是前歐洲殖民地。
「那時....他們自然而然地看到sistergirl,那不是一個男孩,她是一個女孩。他真的很女性化,所以他現在是個女孩。然後讓sistergirl去做所有女人做的事、女人的舞蹈和所有諸如此類的東西。」她說。

「因此對sistergirl們而言,它一直存在於我們文化,我們有一個作為女人的角色。我們和女人一起去打獵。我們和女人一起坐下來,和女人一起說話和長大,並且對待侄子和侄女如同他們自己的孩子。」

僅管在歐洲殖民前的原住民社群,跨性別人士是稀鬆平常的,然而,Curtis說,基督教傳教士留下了他們的印記。

Jay支持這論點,他表示,他的原住民文化和傳統信仰特別被偷走的一代的結果所毀滅。他說,大多數當前原住民對於LGBTI人士的觀點,嚴重地被基督教教義的教會所執行和形塑。

「這是當我以一個跨性男、回家和處理家族問題時,唯一的阻礙。」Jay說。

「在我個人經驗,宗教導致了許多我所面對的問題。」

「令人沮喪的諷刺,那是負責毀滅我家族的歷史和人們遺產和文化的宗教。然而那些令我有問題的人[宗教人士],也使用它[稱作"原住民傳統"]來悍衛他們的想法。」

由於教會的文化影響,Jay認為,原住民社群通常沒有談論LGBTI人士。
「我花了很多青春期和青少年時期的鬱悶歲月,因為沒有人可以說話、而這是難以忍受的。跨性別議題在這[原住民]社群中是未曾聽聞的。」他說。

而托雷斯海峽多年來有他們的基督教傳宗教,Lani認為,她的社群對LGBTI人士的態度是被長期的島民傳統和信仰所形塑。

「在這文化下,男人是男人,而女人是女人。這裡沒有男同性戀、女同性戀或跨性別。這時我成長時人們非常明確的生活態度。」她說。

「沒有什麼轉寰的餘地去有任何不同的行動和行為。任何別的都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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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許多經受過性別轉換的人士而言,回家或在最後[轉換]階段之後看到親密家人,是充滿焦慮、排斥和壓力的。

JayLani從兄弟姊妹、父母和他們社群的成員中,有不同的反應。

對於Lani,她的大家族大多是同情瞭解她在和她的認同所搏鬥。

「我來自年輕一代,所以我猜想事情已經改變了。在我之前的人們更困難得多。」她說。

「但因為我來自有點保護的家族,我很幸福很多事情很容易,但我父親尚未完全接受,這仍然困難。」

Jay的家族也相似的分裂。他的父親身邊的人都普遍支持,[然而]他們母親在當他三歲時離開他了,而她嫁過去的原住民社群希望都別理他[Jay的異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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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而言,跨性別社群如何被媒體描寫、造成社會結果,是重要的問題。

他不喜歡他被當作跨性別人士的「戀物癖(fetishisation)」,認為它有害於他們[跨性別人士]如何被認知。指向於浮現了跨性別人士在色情中的再現,Jay對於一些像Buck Angel的跨性別色情影星在最近澳洲的傳播有些微詞。

「用性和戀物的方式去進行[社會對跨的]接納和容忍,對整個社群是有害的。」他說。

「你讓像Buck Angel之類的人來到這裡並促進色情,只是導致了社群的情慾化。」

「我想要更多有關跨性別人士面對性和心理建議問題的覺醒和教育,而非我們和誰睡覺或雙腿間有什麼。」

雖然他在表達性慾和性方面一般來說沒發生問題,Jay表示對性別困惑中(gender-questioning)青少年的關注。

「我最關心的是,我們有很多掙扎於很大焦慮和憂鬱的全國各地許多未成年。他們是如此的脆弱,而我真的認為為了他們的緣故,我們應當把重點放在跨性別社群的正面形像,而不是經由色情和過度性慾。」他說。

Jay提到了最近的經歷,他當感覺到被墨爾本那裡人的性慾化,最近他住在那裡。

「我上一段親密關係是和一個女孩,她...迫不及等告訴大家我是個跨,並且當它是個大問題。」她回憶說。

「她變得很迷信,覺得我是一個被物化的對象。她並非如我所是地看待我、卻純粹視作一個跨性男,這是如此物化。我的家族從未這麼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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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鐵鎚擊中兩次」Jay是這這麼描述的,當跨性別原住民人士面臨不成比例的嚴竣統計,面臨心理和性健康問題。眾所皆知,原住民社群整體面臨不成比例的死亡率和發病率。例如,根據2013年世界衛生組織,白人男性預期生命是80.5歲,而原住民男性是69.1歲。

更廣泛的跨性別社群也是一個風險的群體,伴隨愛滋病毒和肝炎,在LGBTI社群成員中是高比例的。一些研究也把跨性別人士和性產業過度再現。

「這麼一來,加上澳洲原住民面臨的健康問題,高度突顯了在非常邊緣的社群中喚起心理和性健康意識覺醒是如此重要。」Jay說。

「隨著比起其它在LGBTI中社群和整體社會、更高的死亡率和發病率,我們的受教育率也更低得多。」

面臨性和心理健康問題的不只是原住民跨性別人士,而是整個原住民社群,Jay現在正於Balck Rainbow一起工作於打破汙名和其它文化障礙,使積極的健康預防訊息能被其它跨性別原住民人士所接觸到。

至於Lani,她近年和「2 Spirits」開始一個倡導者的角色,為年輕的非原住民和原住民跨性別青少年/女和成年提供支持,特別是深入到托雷斯海峽島嶼社群。

她同意Jay有關跨性別和跨性別原住民人士的積極描寫是至關重要的部份,以克服社群中的特殊問題。

「這社群確實需要一個很大的處理和認真努力,緊抓住[跨性別]在原住民社群中被當作羞恥的問題。」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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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註1】「"sistergirl" 的使用是一個採取的詞語,承認西方的跨性別(transgender)或同性戀(gay)定義並不反映澳洲和托雷斯海峽島民跨性別人士的文化和生活現實。」引註來源:http://search.informit.com.au/documentSummary;dn=147945199003273;res=IELAPA
【譯者註2fag:對男同性者的污衊稱呼。
【譯者註3】「two-spirit」原先指北美印地安原住民文化中的跨性別社會存在和在其文化、信仰與社會關係中的意義,後來被普及於指稱國際各原住民族的跨性別存在,或張力於突顯現代西方概念和原住民文化間的後殖民式差異,反省帝國主義和人類學的觀點。「LGBTTIQQ2SA」中的「2S」即指 two-spirit。詳見:http://en.wikipedia.org/wiki/Two-Spirit

推薦延伸閱讀
http://en.wikipedia.org/wiki/Torres_Strait
台灣原住民族國際訊息平台,http://iptip.wordpress.com/

2014年3月15日 星期六

有關性別變更登記人士與《人工生殖法》之適用情況聲明稿

有關性別變更登記人士與《人工生殖法》之適用情況聲明稿

  有關辦理性別變更登記人士儲存精/卵等生殖細胞遭銷毀,以及其一或兩方是性別變更登記人士之婚姻關係中的雙方是否同樣適用《人工生殖法》第11條「不孕夫妻」而得使用現行人工生殖技術一事,經我們於2014年2月10日行文向《人工生殖法》行政主責機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詢問,已收到於2014年3月10日發文日期的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文回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行政解釋權,回歸依照《人工生殖法》第2條、第11條、第21條第2項,大致內容如下:1)並未規定性別變更應予銷毀儲存之生殖細胞;(2)性別變更者,凡已合法結婚、婚姻雙方其中一方具子宮孕育生產胎兒、至少具一方生殖細胞者,在符合第11條下,同樣適用現行《人工生殖法》提供的醫療協助。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文回函全文如下:

主旨:貴單位函詢性別變更後是否符合人工生殖法等相關規定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貴單位103年2月10日跨倡字第103301001號函。

二、依據人工生殖法第2條明定「受術夫妻」係指接受人工生殖之夫及妻,且妻能以其子宮孕育生產胎兒者;同法第11條規定「夫妻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醫療機構始得為其實施人工生殖:一、經依第七條規定實施檢查及評估結果,適合接受人工生殖。二、夫妻一方經診斷罹患不孕症,或罹患主管機關公告之重大遺傳性疾病,經由自然生育顯有生育異常子女之虞。三、夫妻至少一方具有健康之生殖細胞,無須接受他人捐贈精子或卵子。」爰此,現行人工生殖法明定適用對象為不孕受術夫妻且妻能以其子宮孕育生產胎兒者。故,無論是否辦理性別變更登記,倘其符合人工生殖法之適用對象,即依人工生殖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三、至變更性別登記更換身分證號碼後,是否涉及銷毀儲存之生殖細胞一事,有關受術夫妻生殖細胞之銷毀,依人工生殖法第21條第2項規定「受術夫妻之生殖細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人工生殖機構應予銷毀:一、生殖細胞提供者要求銷毀。二、生殖細胞提供者死亡。三、保存逾十年。但經生殖細胞提供者之書面同意,得依其同意延長期限保存。」,並未規定性別變更應予銷毀。

四、性別變更者依法結婚,是否符合人工生殖法第11條得實施人工生殖一事,性別變更,若男性變為女性,再與一男性結婚,因妻無子宮孕育生產胎兒,不符合人工生殖法之受術夫妻定義;若女性變更為男性,再與一女性結婚,妻屬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在符合第11條之要件及人工生殖法相關規定下,醫療機構得為其施行人工生殖。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回函內容,我們看法如下:

一、我們肯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回歸法條解釋、依法行政的態度,符合法治立國。行政部門並未(又)於法無據、擅加徑生解釋,或依社會或文化傳統性別觀感(如變性人士動搖一男一女風俗,不宜結婚、生育與親職)等因素,非法侵害性別變更人士在現行法規下所應享有的權利。

二、《人工生殖法》中使用諸多性別區分的身份詞語,如「夫」「妻」,但實質應不具性別區分之效力,即具子宮孕育胎兒能力當事人不應因不符合法律上的「妻」而剝奪其權利。目前尚無案例是否因「妻」與「具子宮孕育胎兒能力」不等同、造成無法適用《人工生殖法》「受術夫妻」之案例;我們會持續倡議推動包括《人工生殖法》在內的性別稱謂法律用詞應逐步朝往中性化。

三、有關已進行變性手術並完成變更性別登記、原先儲存之精子已遭醫療機構無故銷毀之個案一事,自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回函後,我們建議當事人事主可依此回函、當初與醫療機構進行人工生殖之契約內容、與《民法》債權,向該醫療機構提出民事賠償。事主可查詢是否符合法律扶助申請資格、或自行選擇向民間各團體或人士進一步討論。

四、有關代理孕母方面,目前民間尚有代孕者身體自主權未受保障的爭議。有關在不涉及代理孕母(即備有懷孕子宮與其一方生殖細胞)是否開放單身女性或同性伴侶方面,我們支持應開放單身女性(包括未摘除子宮卵巢而保有生育能力之FTM);而非婚伴侶(包括同性伴侶)若有意共同行使親權、亦應提供某種管道使雙方都同樣擁有人工生殖子女之親權。

五、若需向醫療機構協商冷凍儲存精/卵與使用、而需索取這份公文或進一步資訊,請與我們聯繫。

六、我們持續關切跨性別與《人工生殖法》的情況,並與相關民間團體討論或共同推動。有意分享、討論或做點什麼的朋友,歡迎與我們聯:transpunk2012@gmail.com


跨性別倡議站
2014年3月15日